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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签署备忘录对拒服兵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2018-11-12 来源:中国军网 作者:admin
    近日,陕西省25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依法依规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当今社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此举具有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该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副司令员张黎鸿说,备忘录不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拒服兵役行为做出相关惩戒措施,同时还结合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要求,对拒服兵役行为做出以信用为基础的多种惩戒措施。
    近年来,陕西省连续出台多项军人优待措施,但拒服兵役问题仍有发生。为此,30多家军地有关部门集智攻关,针对近年来该省发生的拒服兵役案例,逐一梳理分析,联合制定惩戒措施,并多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备忘录明确指出,联合惩戒对象为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预征对象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民兵预备役人员拒绝或逃避军事训练等8类人员。这些人员将面临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升学、限制评先评优、限制享受财政保障资金或补贴优惠政策、重点行业从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可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审慎性参考和限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追回以及处罚等9项惩戒措施。各级兵役机关负责建立履行兵役义务失信当事人名单,并将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供相关部门查询使用。
    陕西省军区领导告诉记者,他们还对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程序做出规范,对于主动改正错误、继续履行兵役义务、有见义勇为或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失信当事人,经兵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认定后,可对其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后,当事人不再作为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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