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陕西省征兵办对外通报《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通告》,其中15人被通报。这些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除名和退回。联合惩戒的人员,将在公务员录用、升学、出入境等方面受到约束。据悉,我省是全国首家出台信用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的省份,此次是首次在省级层面一次惩戒公布这么多拒服兵役人员。
通报指出,2018年陕西省征兵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征集任务,广大青年参军报名踊跃、大学生比例再创新高、兵员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仍有个别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除名和退回。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经省征兵办审定,给予联合惩戒。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失信人员情况
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14人:
张 伟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
刘英强 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外事学院;
王智智 西安市蓝田县蓝关镇;
潘子琦 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长青村;
张海波 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四原村;
齐 浩 咸阳市永寿县店头镇祁葛村;
樊 伟 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南里庄村;
庞少伟 咸阳市兴平市东城街道办东堡子村;
苟蒲星 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光新村;
柴壮龙 渭南市大荔县冯村镇张家洼村;
薛刘涛 渭南市澄城县赵庄镇咸和村;
张子阳 汉中市城固县龙头镇六一村;
黄振华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
卫阳阳 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景村街。
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退回1人:
胡 彬 西安市灞桥区西安思源学院。
联合惩戒措施: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4.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5.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6.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8.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9.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省征兵办同时希望全省广大适龄青年切实履行兵役义务,主动进行兵役登记、积极参加应征报名,踊跃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不负青春、不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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